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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经学院创新创业实训中心管理办法

财经学院创新创业实训中心管理办法

为规范财经学院创新创业实训中心(以下简称“创新创业实训中心”)管理,提高创新创业教学质量,结合财经学院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一、创新创业实训中心的创新创业教育以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”为指导,将课堂教学、自主学习、结合实践、指导帮扶、文化引领融为一体,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、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。

二、创新创业实训中心根据学校、学院的教学安排开展创新创业教育。实验老师负责创新创业课程内容、规则、步骤的详细设计和准备,实验管理人员负责课程实训所需的仪器设备、材料的落实和管理,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。

三、进入创新创业实训中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,服从实验老师和实验管理人员管理。

四、为维护良好的学习环境,在创新创业实训中心人员应保持安静,不得大声喧哗、不得乱丢杂物,严禁带食物进入实训中心内。

五、在创新创业实训过程中,实验老师、实验管理员要不断巡视,认真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,发现学生有违规操作的行为要及时纠正。同时要经常提示学生节约使用实训材料,杜绝浪费现象,并保持实训中心环境的整洁。

六、创新创业实训结束后,学生应按实验老师、实验管理员的要求,将实训作业、报告等资料放到指定位置,最后交由实验中心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存档,以备随时检查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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