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术报告厅是我院现代化的学术交流场所,厅内设备较为先进和昂贵,操作复杂,环境要求较高。为保证报告厅内设备的正常运行,特制定本使用管理办法。
1、学术报告厅主要用于学术报告与讲座,不得利用报告厅从事聚会和娱乐等活动。
2、需使用报告厅的部门、人员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,经分管领导同意后,由实验教学中心统一安排,未经同意,不得擅自使用。
3、使用者在使用前应认真阅读了解有关设备的操作说明,在使用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,并注意设备运转情况。如遇故障要及时报告管理人员,并说明出现故障的情况和原因。
4、未经同意,使用者不得擅自移动、拆卸设备和改动设备连接线,不能将设备带出厅外使用,不能随意移动厅内摆设好的桌椅。
5、各相关设备的开与关不宜过于频繁,间隔时间不宜过短。对未经杀毒的U盘,不准插入学术报告厅内电脑使用。不得在厅内乱写乱画。
6、禁止在学术报告厅内吃东西和乱丢垃圾,使用结束要及时清理各种垃圾杂物,并将桌椅摆放整齐。
7、禁止在学术报告厅内吸烟,乱接电线和带危险品进入厅内。每次使用完毕,使用人员都要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无损,并关闭好窗户,拉好窗帘,关好防盗门后方可离去。
8、因违反有关规定,造成设备损坏、损失的,使用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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