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确保实验教学中心(下称“实验教学中心”)工作顺利开展,特制定本制度
1、实验教学中心实行每日值班制,值班人员必须严守纪律,按时到岗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脱岗。
2、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实验教学有关事务和实验室安全,防止出现教学事故和安全事故。
3、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。平时值班有事需外出时,要交代其他工作人员临时接班。节假日值班,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,要提前请假,并做好交接班工作,使交接班工作无缝衔接。
4、值班人员要树立“育人为本、安全为先、预防为主、重在落实”的安全管理理念,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,加强对水电和重点部位的检查,注意防火、防盗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,防止各种事故发生。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实验室。对可疑人员要严密注意,保证公物安全和自身安全。对突发事件要保持镇静,积极处理,并及时向领导和保卫处报告。
5、做好值班记录。工作人员在值班期间要按值班要求做好有关记录,如实登记值班工作情况。
2006年7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