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财经专业实验教学中心(以下简称“实验教学中心”)的管理,确保实验教学中心安全、高效运行,特制定本办法。
1、在实验教学中心工作、学习和开展科研活动的所有人员均应遵守学校、学院和实验教学中心制定的规章制度;
2、除正常的教学任务和开放外,需使用实验教学中心的单位(人员)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,经分管领导同意后,由实验教学中心统一安排。未经同意,不得擅自使用;
3、使用者在使用设备前应认真阅读了解有关设备的操作说明,在使用设备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,并注意设备运转情况。如遇故障要及时报告管理人员,并说明出现故障的情况和原因;
4、未经同意,使用者不得擅自移动、拆卸设备和改动设备连接线,不能将设备带出室外使用,不能随意移动室内摆设好的桌椅;
5、禁止在实验教学中心教室内吸烟、吃东西和乱丢垃圾,使用结束要及时清理各种垃圾杂物,并将桌椅摆放整齐;
6、不得在实验教学中心擅接电线和带危险品进入实验中心,不能利用实验教学中心做各种违法违纪的活动;
7、申请使用实验教学中心的单位(人员),在使用结束后要关好窗、门和水电后方可离去;
8、因违反有关规定,造成设备损坏、损失或其他安全事故的,由使用者承担相应的责任;
9、实验教学中心开放时间(如有上课、检修或其它特殊情况不开放):
周一至周五 | 上午8:10——11:00 |
下午2:10——5:30(周三不开放) |
晚上5:30——10:00(周三不开放) |
周六、周日 | 13:30——22:0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