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确保财经专业实验教学中心(下称“实验教学中心”)的安全,维护实验教学中心正常的工作秩序,特制定以下规定:
- 落实防火、防盗等安全措施,定期和不定期对实验室防火、防爆、防盗、防破坏等情况进行检查。
- 加强与学校保卫处和有关部门的联系,保持安全信息渠道畅通;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加以整改,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。
- 实验室及走廊严禁放置与教学无关的杂物。
- 所有上机人员都要加强网络安全和防范意识,不得登陆不健康、不文明和危害国家安全的网站。
- 下班后,工作人员要对实验室仪器设备及水电、窗户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后才能离开。
- 对在实验教学中心从事教学、科研和学习人员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。
财经专业实验教学中心
2001年5月